中国人 发表于 2019-12-16 18:11:38

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结以蒋某某为首的16人涉黑团伙案

11月26日起,由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某某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过3天连续审理,至28日晚,公开庭审结束。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邵静波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部分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受邀旁听庭审。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和审判员围绕一罪一审、一证一质的方式逐一向被告人进行讯问,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最后蒋某某等16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陈述。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案的成功审理,充分彰显了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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