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听一个朋友抱怨,他去某单位办事,结果跑了三趟才办下来,前两次都是被“管这件事的人出去了,这件事不归我管,我给你办不了”的理由给打发了。且不论,办理这件事的人为什么三番五次不在,单说“不归我管”这个话题,就怕是让人反感得很了。
揆诸当下,确也如此。有时我们去机关单位办理业务,经常会收到一句“这事不归我管”的甩手答复。不可否认,有些“不归我管”,是客观条件的限制所致,但也有些“不归我管”背后,是一种官僚主义或者不作为。
一种是不想管。比如,有些工作,本是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但由于工作人员思想信念的“脱轨”、服务意识的“掉线”、担当精神的“滑坡”,导致工作人员不想作为、不想管。于是,为了躲清闲,就会以一句冷冰冰的“不归我管”,而把诉求者打发了。至于什么时候想管,恐怕还要看他的心情。这种完全主观不想管的“不归我管”,是彻彻底底的不作为。
另一种则是不能管。比如,业务是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他也很想帮群众去办理管理,但到后来却发现,心有余而力不足,想管也管不了,为什么呢?因为能力不行,不知道如何管、怎么管。于是,为了避免尴尬,就会搪塞一句“不归我管”,也算给诉求者一个交代。但如果有心,回去自己恶补一些业务知识,其实完全是可以解决的。
最后一种,则是不敢管。说到这,则有些复杂。众所周知,有的工作是一本“旧账”,有的是一本“糊涂账”,甚至有的完全就是一本“烂账”。前任走了,现任来了,想管、能管,却不敢管,就怕把自己绕进去。但是作为干部,岂能“只拣软柿子捏”?更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而应该拿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勇气和气魄,去管、去作为、去攻坚克难。否则,此任不管,下任便更糊涂了。
总之,在推动工作上,在服务群众中,要少说或是不说“不归我管”。即使因为客观原因真不归我们管,也要做好后续的指导服务工作。至于那些不想管、不能管、不敢管的“不归我管”,完全是不作为,理应严肃制止、严厉整治,以肃清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