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企业家10年间16起胜诉案无一执行? 哈尔滨道里区法院回应
央广网哈尔滨4月28日消息(记者乔仁慧 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中国之声报道了黑龙江一位企业家王建华网络实名举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不作为,其10年间在法院胜诉的16件案件无一执行。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对中国之声独家回应称,涉及王建华的16件未执结案件,有1件在2011年立案,至今已8年之久,存在执行时间过长的问题,其他案件大多立案于2015年以后。法院通报称,一些案件未能执结确有客观原因,但也存在办案法官不积极作为、工作严重失误等问题。目前,法院已启动问责程序,并将指定专人定期向王建华通报案件进展,加大执行力度,尽快执结。
4月初,黑龙江哈尔滨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建华在网上发文实名举报称,其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胜诉的16起案件,无一执行到位,时间跨度长达十年,总金额约为6000万。王建华称,由于欠款迟迟未能得到执行,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目前已处于停业状态。近日,道里区法院给中国之声发来长文通报,对此事作出独家回应。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央广记者 管昕 摄)
道里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温秀红称,王建华作为申请执行人,在法院共有25件申请执行案件,目前未执结的有16件。“已执结的是9件,9件当中执结回款是580多万,这16起案件其中给他支付了一个35万的,还有一个和解20万的,剩的16起案件都属于在执行程序当中。”
温秀红对中国之声记者表示,不存在10年未执行到位的案件,16起案件只有1件执行案件,已立案8年之久,未执行到位,存在执行时间过长的问题。其他15件未结案件中,2015年立案执行的1件、2017年立案执行的3件、2018年立案执行的9件、2019年立案执行的2件。
道里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段勇对记者表示:“该案长期未结虽有拖延执行的问题,但也存在被执行人程万领无可供执行财产,另一被执行人王忠诚仅有唯一住房,该房屋没有产权证照,且在离婚时已协议分给其妻,其妻亦提出执行异议等客观原因。我院已依法驳回其妻的执行异议,下一步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法院通报称,王建华反映的多个问题,经过法院内部评查,认为部分问题不属实。但也有部分问题,法院承认,在案件的处理上,相关办案法官在工作中确实存在工作拖拉、不积极作为等问题。
关于王建华反映多次更换办案人的问题。经调查,16起案件中有10件因案件恢复执行后重新分配办案法官、办案法官调离执行工作岗位、办案法官退出员额等事由更换了办案人。
针对王建华反映法院将查封房产解封造成其损失的问题,法院在通报中回应称:经评查,在该案中办案法官在第一次预查封期满后未及时进行续封,工作严重失误,虽未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但确为执行工作中的严重差错。
段勇表示,将指定专人定期向王建华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目前,道里区法院已启动问责程序,纪检监察部门正在依纪依规进行核查处理。“我们院将指定专人,充分听取他的意见和想法,争取得到王建华的理解,再一个对于法定执行期限内,以及正在办理恢复执行的4件案件,我们会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尽快执结。”
对于法院的通报内容,王建华本人并不认同。他对记者表示,法院的通报回避了一些问题,媒体报道后,法院内部展开调查,但在调查期间,法院从未就一些案件情况,和他本人联系求证。“到现在为止,法院没有任何人联系我。甚至现在我找法官,法官全都躲避。还有通报的内容,对我反映的一些问题没有写,法官回避了很多问题。”王建华说。
记者注意到,对一些问题的事实认定方面,法院通报和王建华讲述各执一词。比如,在一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通报称,王建华向办案法官韩艳艳行贿,韩艳艳事后退回;而王建华称,办案法官韩艳艳向其本人索贿两万元,韩艳艳收钱的日期是2017年12月,退回时间是2018年5月,一查相关记录便知。
对于办案法官韩艳艳被举报的问题,法院称,韩艳艳受贿问题不存在。但办案法官韩艳艳、书记员李莉存在接受王建华宴请、违反纪律等问题,此前对其两人作出了党纪政纪处理。
王建华在道里区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最终能否得到顺利执结?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