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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 刚刚,又一网民发表针对国庆70周年阅兵的恶意言论,被拘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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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 发表于 2019-10-6 09: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日上午,网民“俊小哥”(真实姓名高某俊,男,37岁,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街道人)在微信群与他人聊天中发表针对国庆70周年阅兵的恶意言论。
鞍山警方经过调查取证,依法传唤了该网民,其对在网上的言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七十条之规定,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依法给予高某俊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行要恪守真实客观,注重网上道德,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因自己的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逞一时口快,换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日照网警巡查执法,发布时间:10-02,15:30官方账号,原题为《网友发表针对国庆70周年阅兵的恶意言论,被拘15天》
一网民侮辱阅兵式官兵被依法行政拘留
在全国人民普天同庆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南充网警接网民举报,南充网民“24K纯帅”涉嫌在网上肆意发布侮辱参加70周年大庆阅兵式官兵的言论,引发广大网民的强烈愤慨。
南充网警根据网民举报线索迅速开展核实工作并指令阆中网警查处。现查明:网民“24K纯帅”(真实姓名,戚某龙,24岁,男,阆中人)9月29日上午在网上发布“精日”言论并针对国庆阅兵式多次发表不当言论,虽经其他网民提醒,仍然肆意侮辱参加阅兵式人员。阆中网警将戚某龙传唤到案后,该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阆中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决定。目前,拘留正在执行。
南充网警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行要恪守真实客观,注重网上道德,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因自己的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逞一时口快,换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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