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浙一带悄然兴起的“两头婚”现象,经媒体报道之后引起广泛关注。对于习惯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传统婚姻模式的人们来说,这种“男不娶女不嫁”的新婚姻模式真可谓颠覆了认知。
这种颠覆是系统的:结婚时候男方不必付彩礼,女方也不会置办嫁妆。结婚之后,女方不会到男方家庭生活,男方也不会到女方家庭“上门入赘”。他们仍然和各自的原生家庭一起生活,或者轮流在双方的原生家庭居住。婚生子女的“冠姓权”也发生了变化。他们通常生育两个孩子,一个由男方家庭抚养,随父姓;另一个由女方家庭抚养,随母姓。与此相对应,夫妻双方的父母不再有“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之分,大家统一称谓,都叫“爷爷奶奶”。
这种让不少网友大呼“毁三观”的婚姻模式,在江浙当地早就已经出现,而且不在少数。当地人也早已见惯不怪,淡然待之。
“两头婚”的出现,其根源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婚姻制度必须回应这种变化,回答人们对婚姻制度提出来的新需求。
独生子女普遍化,使中老年父母与成年子女的陪伴需求成为难题。传统的婚姻模式,无论是“男娶女嫁”还是“招婿入赘”,都无法同时响应男女双方亲子两代的陪伴需求。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家庭仍然居于核心位置,血缘关系仍然是最强有力的社会纽带之一。独子化和核心家庭的普遍化,又在客观上强化了家庭和血缘关系的重要性。既然男女双方都有亲子陪伴的需求,而且彼此之间互相冲突、难以妥协,那么“两头婚”就成为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两头婚”也是女性地位上升、男女平等的直观体现。传统社会的“三从四德”,制度化地固化了女性的不平等地位。当女性作为单一个体嫁到夫家之后,夫家的主要家庭成员往往成为落实夫权的实际执行者。在中日韩等东亚国家特有的婆媳关系中,婆婆往往霸道强势,媳妇则沦为弱小无助的一方。在经济发达的江浙地区,不但不少未婚女性的父母积累了丰厚财富,未婚女性本人也往往获得了独立的经济地位。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在女性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都充分觉醒之后,嫁落夫家、重复那种“多年媳妇熬成婆”的人生就变得难以接受。“两头婚”正可以使女性摆脱“夫家附属品”的尴尬处境,也免除了作为“夫家外来者”而遭受压迫的风险。
从“娘家”的角度来看,“两头婚”也体现了女性地位上升。民间社会有句老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传统社会里,不但出嫁女儿在娘家没有地位,就是未嫁女儿也往往遭受轻视。然而,独生子女的普遍化,客观上大大提高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事实上,在“两头婚”模式中,一方面固然体现了女方父母对于传宗接代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们对于女儿具有强烈的情感需求。在原生家庭里,女儿绝对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角,更不是一个待嫁的“累赘”,而是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主角。
“两头婚”客观上体现了女性地位上升,也使婚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获得较大的独立自主权,但并不能简单将其归类为“进步的婚姻模式”。“不落夫家”固然使女性得以从“夫权”中解脱,但传宗接代这种传统观念,仍然被人们视为婚姻的应有之义。
事实上,“两头婚”的一大驱动力,正是女方父母对于“接续香火”的强烈需求。可见,欢呼“两头婚”体现了女性解放可能为时尚早。在这种婚姻模式的深处,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基调仍然清晰可见。
更深一步的分析可以发现,“两头婚”跟“独立、解放”这些美好词汇相去甚远,甚至南辕北辙。经验研究表明,在江浙等省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父母对于子女的恋爱婚姻具有很大的影响力,甚至拥有关键性的决定权。这些地区经济发达,普通家庭都普遍富裕,年轻人留在家乡就衣食无忧,无需努力就可以过上优渥的生活。在家庭内部,财富和资源主要掌握在父母手中,子女要仰仗他们的羽翼保护。
在这样的现实中,父母对于子女的人生事务,包括婚姻、生育等人生大事拥有很大的话语权,甚至是关键性的决定权。不难看出,“两头婚”的安排和婚育子女“冠姓权”的安排,都主要体现了父母一辈的意志,而不是婚姻当事人的意志。
从表面上看,“两头婚”的双方当事人都从婚姻中获得了独立身份,女性也得以从“夫权”的阴影中摆脱出来,但实际上,“父权(父母权)”同时得到了强化。年轻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表现出鲜明的依附色彩。在父母强有力的掌控下,年轻人恐怕连跟配偶共同生活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更遑论人格独立和精神自由了。从这一点来说,“两头婚”又表现出文化保守和倒退性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