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先问下:还有人没看过罗翔老师解说的经典案例“粪坑案”吗? 既然有,叔就给大家说说,案情是这样的。 上世纪80年代的一个冬天,一个妇女骑自行车到半山腰路上,却遇到了歹徒意欲实施强暴。 山路四下无人,女人又抵挡不过,于是假装顺从说这个地方不够平坦,要选一处平坦的地方,于是,歹徒就很开心的将女人带到了一处平坦的冰面。 在女人的示意下,歹徒开始脱衣服,就在他头被蒙住的瞬间,女人抓住机会,直接把歹徒推进了旁边的粪坑,歹徒往外爬,她就踩歹徒的手,歹徒再爬,她又踩歹徒的手… 如此反复几次之后,歹徒再也没能上来了。 这一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很大争议,主要的争议点就是——女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呢?
说是正当防卫吧,歹徒当时并不在行凶中;说是事后防卫吧,歹徒上来了又伤害她怎么办? 对此,当时有人的看法是:踩第一脚的时候是正当防卫,但踩了第二脚、第三脚,就叫做事后防卫。 但对此,罗翔给出的解读是:把自己代入一下,这样其实就能发现女人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合适。
而且这一标准同样适合其他类似的有争议的案子,“开启一般人视野,不要开启圣人视野”。
罗翔老师讲解的这一案例成了许多法考生心中的经典,也在很多有争议性的案件中被引用。 无独有偶,这几天,网络上又有一起类似的案件引起了争议。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6月1日,湖南永州,当时17岁的女生李艾(化名)和同学胡林(化名)相约去当地一家商场吃饭。
就在她们前往电梯的路上,迎面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
据李艾回忆,男人原本并不是往这边走的,是在看到了他们之后突然撞了过来,并且用手肘撞击了她的胸部…
被撞后李艾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而男人发现自己回头之后显得很惊慌。
意识到男人是故意袭胸,李艾就告诉了身边的胡林。
之后,他们追上男人质问,男人却矢口否认自己的行为,并反口说是李艾自己故意往他身上撞的,要碰瓷。
几个人争论中,商场的保安提议看监控,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果然,他们在监控中发现男人确实故意撞了李艾,不仅如此,李艾还发现他还故意袭胸了另外一个女孩。
证据确凿,李艾直接报了警。
但听说报警了之后男人就想跑,也是这个过程中,胡林追了出去,期间他一脚踢中了男人,男人摔倒并被抓住。 之后,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还签字按了手印,由男人(雷某)赔偿李艾检查费和路费共计300元。
随后李艾和胡林便各自离开派出所回家了。
原本,李艾和胡林以为这件事到此就结束了,只是原本高高兴兴约饭的一天被毁了。
但后来事情却发展得他们无法控制起来,胡林被刑事拘留了。 原来,就在事情发生5天后,胡林突然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说雷某某当天摔倒受伤,现在正在医院治疗。 又过了几天,又传来消息说雷某某要做手术,医生说,因为雷某某以前就受过伤,而且年纪大了,骨头更容易受伤…
如果鉴定是轻伤,胡林可能还要坐牢。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噩耗,李艾和胡林都蒙了,自己才是受害人,怎么就突然要坐牢了呢?
而接下来的一切更让他们没想到。 7月14日,胡林一家到派出所,和雷某某进行调解,结果雷某某当场狮子大开口,要求胡家赔偿他20万。
这个要求胡林一家直接拒绝了。
在胡父看来,儿子明明是见义勇为,现在没有嘉奖就算了,为什么还要赔20万,甚至坐牢?
8月21日,派出所传来消息,因雷某某鉴定受两处轻伤,胡林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了。
《见义勇为制伏猥琐男的少年被刑拘,还被索赔20万》,一时间,这一事件在网络上掀起了话题无数。 有人对这个结果很迷惑:胡林难道不是见义勇为?猥琐男难道不是活该?为啥做好事的人反而要赔钱还坐牢呢?
也有媒体报道,胡林是在雷某某停止猥亵后殴打,造成雷某某受伤,就是故意伤害。 网上众说纷纭,永州警方也发布通报回应了:认定胡林不属于见义勇为。
同时还披露了事件相关细节。
网友又表示疑惑了,就算不是见义勇为,但胡林好像也不构成犯罪吧? 警方通报中提到,从双方对质、看监控的过程中都是没有发生冲突的,直到在监控室里确认那一幕,李艾报了警,等警察来的途中犯事的雷某某才借机逃跑。 这时,胡林为了拦住逃跑的雷某才追了出去。 在《刑事诉讼法》中有这样一条:立即抓捕、扭送现行犯到相关机关是任何公民的权利。
也就是说不管胡林和女生是什么关系,作为公民他都可以扭送雷某到相关机关。 这样看来,不管是不是见义勇为,在阻拦并制止雷某逃跑这件事上,都并不违反刑法。 再说胡林的是否有暴力行为,是不是超出了法律的界定,相关的信息中曾提到,事发时胡林的因胳膊受伤打了绷带和石膏。
在监控视频里也能看到确实如此。
所以在制止雷某某逃跑的过程中,胡林的手是用不了的,换言之,就算追上了,他也拽不住雷某某,只能用脚。 而且按照警方通报的说法,他一共踢了三脚,最后一脚制伏了雷某某之后并没有后续的伤害行为,没有继续给他一发穿心脚,也没有冲着他的脑壳一顿爆踢。
就那一脚,踢中的还是非要害部位的腿。
作为一个普通人非专业格斗选手,在抓捕逃跑的犯罪分子过程中,出了一脚制止其逃跑,手段和目的上无不正当…
那么问题来了,既没有客观违法,也没有主观故意,咋就要坐牢了?
还有,雷某某去就医,距离事发已经过去5天了。两处粉碎性骨折不马上就医,又是派出所调解,又是验伤的…这又是什么医学奇迹?
这些也是大家对这一事件最大的疑惑,换位思考一下,生活中,我们都可能是小胡。 同行的亲人、朋友、爱人被人猥亵了,在已经确认事实并等待警察的情况下,猥琐男跑了你追不追?拦不拦?手受伤了你只能给他一脚的时候你出不出脚? 以及,这个猥琐男事后还花着你的医药费,躺在病床上狮子大开口,让你赔20万你赔不赔? 对于这些问题,有网友表示:代入感太强,我已经开始寒心了。
而且就目前的案情看来,这件事已经对两个学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影响。 胡林父亲表示,雷某某已经出了院,也没有被行政拘留。 而胡林刚刚高考完,因为这一事件发挥不理想,现在还在拘留中,如果留下案底,影响的将是他的一辈子。
被骚扰的受害者女生也哭着跟胡林一家道歉。
“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他帮助了我,还被拘留,对不起。”可是,为什么事情发展到现在,反而是被骚扰、袭胸的李艾哭着道歉,胡家后悔没有砸锅卖铁赔偿骚扰女生的雷某某呢?
现在,当地警方表示对此案高度重视,正在办理中,至于之后这一事件会如何发展,我们还是等一个后续。 不过,最后还是想分享一下,叔很喜欢的罗翔老师关于“粪坑案”的经典名句:如果换成我是当时那个面对侵害的妇女,那一砖头我砸不砸?答案无疑是——
“砸,肯定要砸,但是砸的时候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这其实就是一般人”。跟那一脚到底踹不踹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