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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一男子当街追砍孕妻致其死亡终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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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 发表于 2019-2-25 22: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2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家属处获得一份由云南省高院出具的终审裁定书显示,2016年12月15日,小梅与丈夫段某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当天,被段某现持刀追砍致死,小梅生前已怀有4个月身孕,小梅母亲和表姐也被砍伤。2月1日,段某现终审被判处死刑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12月15日早上10时许,在云南普洱市思茅区一公交车站台附近,24岁的小梅(化名)被其丈夫段某现连捅数刀,当场死亡。小梅的母亲和表姐徐女士也被段某现砍伤。小梅的表姐徐女士介绍,段某现比小梅大十岁,他们结婚已有四年,事发当天他们正准备去办理离婚手续。“当初小梅在怀第一胎时便频繁遭受家暴。怀孕7个月时,段某现用菜刀将她的臀部砍伤。”

一审时,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法院认定,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段某现因怀疑妻子小梅有外遇,遂发生家庭纠纷,二人相约前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日10时许,被告人段某现与被害人小梅见面后,段某现表达不愿离婚的想法,被小梅拒绝,遂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多次捅刺小梅颈部、胸腹部、背部等全身多个部位,同时还刺伤了小梅的母亲熊某、表姐徐某。

小梅因心肺破裂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骤停死亡,小梅被害时子宫内妊娠有一16周左右的男性胎儿。段某现作案后当场用刀自伤腹部,被现场抓获,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段某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死亡2人受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行为属有预谋的杀人,且在公共场所实施杀人行为时犯意坚决、手段残忍,毫无节制,并不计后果追砍他人,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危险性极大,故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熊某64119元,赔偿徐某1411元。二审维持原判。

根据小梅家属收到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段某现被判处死刑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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