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10时40分许,熊志城第四次进入飞来峰景区,当日12时许,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23岁女青年谭某某,即持刀连续捅刺谭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推下悬崖。后熊志城见谭某某还未死亡,又继续行凶,并持刀强行对其实施猥亵后将其当场杀死。
案发后熊志城欲自杀未果。同月17日,熊志城在广西被抓获归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9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熊志城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进行评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熊志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熊志城还使用暴力猥亵他人,其行为又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并罚。熊志城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熊志城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出庭检察员、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采纳。
为此,浙江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将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1日下午,得知判决结果的受害者谭小敏(化名)父亲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该案除死刑外不会有别的选择,如今得知结果他很心痛。此前,被告熊志城方曾在二审中提出二次精神病鉴定,谈父称对方“根本没有人性,仍然在伤害我们”。
听到判决结果后,小敏的母亲情绪激动血压升高,被紧急送医治疗。谭父告诉记者,妻子目前仍在急诊室吸氧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