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反映说,沈丘县人民医院存车收费,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都要缴费停车。这种收费合理吗?对此,沈丘县融媒体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
10月29日上午8点30分,正值车辆进入医院的高峰。沈丘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南门前,几名看车人正在引导来往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向医院停车场和路边挂牌停放。停车场上方,一幅“存车收费”的蓝色条幅格外醒目。
记者:“这儿停车怎么收费?”
看车人:“2块钱。”
记者看到,在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南门口,挂牌的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在道路东西两侧密密麻麻的停放着,停车场内更是停的水泄不通,本不宽敞的人行道只能勉强通过。
按每车两元的收费标准,在县医院这人流、车流量大的地方,每天的看车费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这里的收费人员手拿自制停车牌,一边给人挂牌,一边向取车的车主收取费用,不仅如此,还配有支付宝和微信收钱码,“方便”市民快捷支付。
医院门前属于公共区域,但为何会有人看管车辆收取费用?医院的管理措施在哪里?
环顾四周,记者在停车场周围没有看到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公示牌,也没有看到经营者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挂牌、看车、收费,这种收费行为在这里如入法外之地,堂而皇之的进行着。
收取的这笔费用是否合理? 带着疑问,记者拨通了沈丘县价格主管部门的电话。
记者:沈丘县人民医院存车收费是否有价格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依据?
部门回应:沈丘县人民医院存车收费未经沈丘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记者了解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经营者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在车辆停放场所入口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公示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服务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不设公示牌而收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市民可以拨打12358举报。
没有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违法的存车收费行为在医院内明目张胆的进行,医院管理方在哪里? 就沈丘县人民医院存车收费等情况,记者将持续关注。